招生就业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、全校学生就业、学校校友会和教育基金会相关工作,主要职责是: 一、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全校招生就业工作。 二、会同教务处编制招生计划,上报并组织实施招生工作。 三、负责全校招生、就业宣传工作及招生、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维护。 四、负责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。 五、负责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,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有关信息。 六、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,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。 七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,收集需求信息,及时向毕业生发布。 八、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,加强与各学院(部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联系协作,组织并实施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职前教育,协助学生处开展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。 九、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,及时反馈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,为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供依据。 十、负责学校校友会工作,本着“服务校友、服务母校、服务社会”的宗旨,加强与广大校友的联络,增进友谊,开展合作。 十一、负责学校教育基金会工作,加强学校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合作,筹措资金,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。 十二、负责处内财务、物资设备管理和处内人员教育管理,负责党支部建设和工会小组工作。 十三、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机构设置 |